
去年11月,倫敦班布里奇拍賣行一只來自中國宮廷的乾隆粉彩鏤空轉心瓶經過半個小時的競拍,最終以5300萬英鎊的天價拍出,加上傭金,最后成交價折合人民幣5.5億元,相當于估價的40倍,創造了中國藝術品新的拍賣紀錄。然而時隔4個多月,瓷瓶的買家至今尚未付款。有業內知情者說,買家反悔多半是由于事后發現自己拍得太貴了。也有人說拍賣過程存在諸多疑點,對瓷瓶的來源不敢下結論,懷疑這次拍賣本身就是炒作。
2007年春季,寶鼎拍賣公司在北京某大酒店舉辦了一場藝術品拍賣會。競買人李先生一口氣連續競投購得了包括木道人的《十三書法對聯》、沈子丞的《鼎銘合作》《獻壽圖》等9件拍品,引起全場注目。上述拍品成交價從0.33萬元到13.2萬元不等,包括應付傭金總計36.63萬元。然而,拍賣公司遲遲未收到買受人李先生應支付的拍賣價款,多次催付都遭到拒絕。李先生拒付款理由有兩條,一是他懷疑同他爭搶拍品的人是拍賣人或委托人找來的托兒;二是他認為這幾件東西的出價高于拍品價值,所以不同意按原定價格繼續購買。而且,他還表示拍品看起來成色有問題,不排除是贗品的可能性,并且聲稱拍賣公司還應退還繳納的競投押金。
同樣的事情2009年也有發生。在拍賣中國圓明園一件十二生肖銅獸首的時候,有一位中國內地買家拍下后堂而皇之拒不付款,他就是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的收藏顧問蔡銘超。之后蔡銘超透過中華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解釋,他“拒不付款”的原因是因為兩件拍品無法入境。蔡銘超說,2月26日圓明園銅制鼠首和兔首拍賣結束后,國家文物局第一時間表態并緊急下發《關于審核佳士得拍賣行申報進出境的文物相關事宜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佳士得在我國申報進出境的文物,均應提供合法來源證明,如果不能提供這個證明或證明文件不全,將無法辦理文物進出境審核手續。蔡銘超認為,作為一個中國人,必須遵守中國政府的規定。如果這兩件拍品無法入境,自然不能付款。
其實,就算有拍后未付款的事情出現,拍賣行也希望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參與競投,因為中國人對這些文物的關注度最高。圓明園獸首是不是國寶尚且不論,它的真正價值也就是數十萬元而已,叫出這么高的價格,誰買誰是冤大頭。但是,最近中國文物價格卻像坐了火箭似的,持續一路狂飆。
據了解,乾隆瓷瓶拍賣開始時,拍賣行里擠了幾百人,絕大部分是華人,這些人輪番舉牌,最后導致天價瓷瓶成交。有知情人表示,這么多的華人突然出現在這么小的一家拍賣行,他們是否都出得起舉牌價,又代表了誰,后面的背景耐人尋味。于是乎有人懷疑,此次拍賣背后有國際炒家在做推手。清三代的瓷器,根本值不了這個價,然而這些年卻屢屢拍出天價,原因是,瓷器是國際炒家的重點炒作對象。他們每次拍賣都別有用心,因為手里還有很多類似的東西,今后要大規模出貨。其實,一個健康的文物市場,文物價格應該與其稀缺程度成正比。但是,現在許多文玩并不稀缺,來歷也不清晰明白,價格都是被炒作起來的,這是文物市場不健康的表現。所以,拍后拒付款屢屢出現,也許就是“中國買家”們逐漸意識到了這個問題。
拍賣拒付款事件接連出現,也引發了人們對于買家誠信的思考。有人認為“違約”損害了中國人的誠信形象。也有的人說,中標后放棄,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只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已,和“誠信”無關。藝術品拍賣向來在人們眼中都是有錢有閑的文人雅士參與的交易活動,出現如此違約并不多見,外國媒體見狀當然一擁而上,認為是“中國買家”蓄意破壞導致的流拍行動。不管是不是真的“蓄意”,因此事而起的對“中國買家”形象的破壞,以及對我們民族感情的傷害卻已經無法避免了。何況此事并不光彩,而且可能會因此負上法律責任。由于拍賣雙方在拍賣前簽有相關協議,如果一方違約,要按照雙方的約定追究違約責任。另外根據《拍賣法》規定,買受人違約不付款,要支付拍賣行傭金和延期交付拍品的保管費用。如果拍賣行與委托人協商后進行重新拍賣的,第二次拍賣價格低于第一次價格,違約買受人還要補齊差價。所以,買家們應該更加理性的對待拍賣成交后的拒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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